旧站入口 新闻热线 广告热线
首页 > > 法治
让“错题”变“财富”——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以实践创新引领办案质效跃升
时间:2026-10-26 09:44:12 来源:《酒泉日报》 阅读量:92 作者:杜 静 俞 萌

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履职办案的深耕细作;后发赶超的动能,源自实践创新的主动作为。近年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直面行政犯案件办理中“行刑边界模糊、前置事实繁杂、罪与非罪界定难”等痛点,以一次深刻的复盘反思为起点,将“错题”转化为机制创新的“财富”,走出了一条以实践创新引领办案质效跃升的专业化之路。

面对个别案件办理中遭遇的挫折,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将其视为检视复盘的“宝藏”,通过检视、复盘,剖析“重行政认定、轻实质审查”的深层“病灶”——办案人员易盲目迷信前端行政机关的定性,陷入“照单全收”的误区,重新构建起行政违法并不必然等于刑事犯罪的认知,摒弃“形式合规审查”,转向“实质法益判断”,从“控方追诉视角”转向“审判思维”。这不仅是一次理念的革新,更是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践行,也为后续机制重塑奠定了思想基础。

认知的深度决定办案的准度。为彻底破解难题,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将理论研修作为破局的“手术刀”,通过撰写并在权威期刊发表理论研讨文章,深度探寻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的本质区别。立足“三个善于”,创新构建了行政犯“双层过滤机制”——通过行政违法性门槛审查,确认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行政前置违法行为;立足刑事违法性独立审查,从实行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要素等多维度独立判断是否应予刑事追责。这一理论成果,明确了行政认定只是事实起点、刑事审查才是终局判断,为后续类案办理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

理论的深度最终要固化为制度实效,为将办案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了《行政犯刑事违法性独立审查机制》,结合“四步三阶”审查法,通过“设问、定义、涵摄、结论”的严密逻辑闭环,将抽象法律规范拆解为具体行为单元,并依托基础层、核心层、结论层进行梯度核验。同时,研发了“七个审查模块”与核心工具表格,将“三个善于”深度融入审查报告。通过规范性文件与技术性证据审查指引的双重保障,解决证据转化不规范、类案尺度不一等问题,实现从经验办案向标准办案的跨越。

机制的落地关键在人。为解决隐性知识代际传承的问题,金塔县人民检察院组建了“行鉴”行政犯专业化办案团队。“行于规制,鉴以明法”,团队立足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实行“1名负责人+2名核心骨干+2名辅助人员”的梯队化办案模式,全面推行专案专办、闭环管控。团队不仅负责案件审查,更常态化开展行刑衔接、线索移送、类案研判与溯源治理。通过定期会商与精细复盘,团队正逐步成为对内凝聚办案智慧、对外辐射治理效能的“先锋队”。

从一次刻骨铭心的“错题”反思,到一套成熟定型的审查机制,再到一支精干专业的办案团队,金塔县人民检察院这一实践创新不仅是破解发展难题的“金钥匙”,更是实现后发赶超的“动力源”。


责任编辑:李婧
关于我们
招聘信息
服务条款
法律顾问
联系我们
投稿信箱
办公
CopyRight 2010-2025 www.chinajiuquan.com Corporation,All Right Reserver
甘肃省酒泉市委宣传部主管 甘肃省酒泉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东路6号 备案号:陇ICP备11000709号-1
甘[2010]00001号 00125001 互联网新闻服务许可证号:62120260001 技术支持:甘肃新媒体集团九色鹿技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