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全省营商环境创一流行动,充分发挥善意司法、柔性司法职能作用,切实做到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近日,阿克塞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教育培训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学员与教育培训机构和解。
据悉,学员与某教育培训机构自愿签订导游考试服务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学员已阶段性参与课程学习,享受大部分课程服务。后因学员个人未来发展规划调整、不再继续备考相关考试,致使双方合同继续履行的基础发生变化。当事人就合同后续履行、权益结算等问题产生分歧,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情、
在法官多轮居中协调、情理交融的疏导下,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彼此包容谅解,最终达成调解方案。该教育培训机构当场足额履行全部补偿款项,并自愿给予学员经济补偿500元、赠送两年课程学习服务,以主动真诚的态度彻底消除纠纷隐患。学员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双方矛盾圆满化解。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阿克塞县人民法院践行善意文明司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体现。
阿克塞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柔性司法、为民护企”工作理念,注重居中协调、情理兼顾,既维护群众合法诉求、安抚群众情绪,又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经营发展,鼓励企业诚信履职、主动担责,真正实现“纠纷化解、情绪理顺、营商提质、民心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