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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人民法院清水法庭:温情化解高龄老人民间借贷纠纷
时间:2026-09-21 08:48:46 来源:《酒泉日报》 阅读量:83 作者:赵 蓉

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清水法庭秉持“司法为民、调解优先”工作理念,在司法鉴定关键环节主动靠前、柔性履职,成功化解一起涉高龄老人民间借贷纠纷。承办法官兼顾法理严谨与人文关怀,精准施策、耐心释法,彻底解开双方当事人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系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初期,因涉案被告长期在外地居住,全程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庭审,原被告双方就借款实际金额、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核心问题各执一词、矛盾突出,前期多次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同时,因案件关键书证存在瑕疵,涉案笔迹、手印等核心凭证真伪无法确认。为精准还原案件事实、固定关键证据,法庭依法启动司法鉴定程序。

在筹备司法鉴定、准备为被告采集笔迹、指印样本时,承办法官发现本案被告年事已高,身体机能、认知理解能力均有所退化。面对严谨专业的诉讼流程和复杂的司法鉴定程序,老人难以全面理解,应诉过程中心理压力大、身心负担极重。法官综合研判案情后认为,司法鉴定流程繁琐、耗时较长,不仅会增加双方当事人的时间、经济成本,漫长的诉讼周期还会让高龄老人长期深陷纠纷困扰,持续加剧双方对立情绪,不利于矛盾实质性化解、邻里关系修复。

为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果断暂缓司法鉴定流程,将柔性调解理念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针对案件特殊性量身定制调解方案,采取“法理释明+情理疏导”双向调解模式,分头对原、被告开展沟通疏导工作。面对原告,法官结合案件证据、相关法律法规,逐条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客观剖析本案证据存在的瑕疵问题,详细告知司法鉴定的不确定性风险、漫长诉讼周期带来的时间与经济损耗,理性分析诉讼利弊,引导原告换位思考、理性维权。面对高龄被告,法官用通俗易懂的家常语言解读法律条文,细致厘清借款事实、责任划分,耐心解答老人的各类疑问,逐一消除其对司法程序的误解和抵触心理。

经过法官多轮耐心细致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放下对抗情绪、摒弃分歧,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还款金额、还款期限、履行方式等事项作出清晰、明确的约定。

此次在鉴定阶段灵活开展调解工作,为当事人减负降本,提升纠纷化解效率,以柔性司法方式守护了老年群体合法权益,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初心底色。下一步,肃州区人民法院清水法庭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精准把握司法公正与司法温情的平衡点,既依托司法鉴定筑牢案件事实查明、公正裁判的坚实基础,又坚持柔性司法,重点聚焦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司法需求,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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