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3日—9月1日,省委、省政府对我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报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研究制定了《酒泉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措施落实,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44项,其中,立行立改及2025年底前需完成的3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026年6月底前需完成的7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026年底前需完成的18项问题已完成整改3项,其余15项正在推进;2027年底需完成的16项问题,明确年度任务,正在按照时间节点推进。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对照《酒泉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相关要求,紧盯督察反馈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按期整改整治到位。常态化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