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3日至9月1日,省第三环保督察组对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将督察发现的2个方面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我市,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纪委监委成立问责调查组,按照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追责工作要求,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对24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4人、责令检查5人、批评教育9人、谈话提醒3人、约谈1人;责令1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