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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晟达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年化工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时间:2026-09-03 11:03:12 来源:甘肃金昇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阅读量:37

甘肃金晟达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年化工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004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甘肃金晟达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年化工新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甘肃金晟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甘肃金昇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年产80000吨碳酸亚乙烯酯生产装置、年产20000吨氟代碳酸乙烯酯生产装置,配套建设厂房、库房、安全、环保、消防等相关设施。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酒泉市玉门市玉门经济开发区老市区化工工业园。

占地面积:厂区占地面积200000m2(300亩)

项目投资:总投资100000万元

二、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影响

1.大气污染源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工艺废气有组织废气经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速率均能达标排放,经过预测,项目建成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能够接受。

2.废水治理措施及对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循环水排水和尾气吸收废水等。全厂废水经分类分质处置后部分回用,部分达到排放标准和纳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

3.固废处置措施

本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精馏残渣、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桶、废机油、润滑油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各类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的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厂址选择可行,水、气、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能够接受。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议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酒泉市环保局、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附件2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五、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甘肃金昇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泽瑞

电话:13328039699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工

邮箱:2048580806@qq.com

七、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途径

登录本公示网站查阅公众意见参与表、查阅电子版报告,链接:见附件1、附件2。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

甘肃金昇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日

附件1: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69XRp6HhkZcKOyA09K8NVg 提取码: xrg8

附件2: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甘肃金晟达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年化工新材料建设项目-公示稿.pdf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UP6kmux95pvyLSrLhkpeQ 提取码: zvbk

责任编辑:孔令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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