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俞文海代理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17日酒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酒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俞文海代理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