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酒泉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
酒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崔福祥、副主任余杰分别主持会议。何正军、杨培荣、赵红梅出席。魏永辉、图门吉尔格勒、俞文海、巴成等列席。
会议听取审议酒泉市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6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检护三北·绿筑长城”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酒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和《酒泉市农田防护林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酒泉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农房改造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酒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修改《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决定》的议案和修改《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无序开垦荒地资源的决定》的议案并通过相关决定;审议《酒泉市果园墓群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听取酒泉市教育局、市文旅局负责人履职报告,并进行现场询问和满意度测评。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要全面梳理汇总分组审议情况,扎实推动调研和执法检查成果转化运用,确保常委会各项审议意见落地落实。要认真做好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禁止非法开垦荒地两项决定的公开发布、宣传解读和贯彻执行。要持续深化人大常委会机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要求,优化办文办会流程,提高质效,充分发挥酒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委室、酒泉市人大各专委会职能作用,以高质量人大工作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会后还进行了法治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