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站入口 新闻热线 广告热线
首页 > > 法治
金塔县人民法院:上门调解纠纷 彰显司法温情
时间:2026-07-13 09:56:14 来源:《酒泉日报》 阅读量:511 作者:陈雯玉

为切实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精准保障老年人、伤病人员等特殊群体诉讼权益,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法官入户办案,为行动不便当事人开展上门调解,以便民暖心、高效务实的司法服务就地化解矛盾,让法治温情直达群众家中。

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其中一名被告突发意外致腿部受伤,需卧床休养,无法到庭参加庭审、调解及其他各项诉讼活动。若沿用常规庭审办案模式,不仅会加重当事人身心负担,也会延误纠纷处置进度,导致矛盾久拖不决。秉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办案理念,承办法官全面核查案件事实、厘清权责边界、梳理双方争议焦点后,开启司法便民绿色通道,决定上门开展专项调解工作。调解前期,承办法官先行对接其余涉案当事人,有序开展庭前调处工作,结合案件法律条文、事故权责、赔付标准明晰利害关系,一对一答疑解惑,兼顾法理尺度与人情温度双向劝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前期耐心沟通,涉案双方初步达成和解共识,认可法院调解方案,为纠纷高效化解奠定基础。

随后,经提前电话约定,承办法官前往被告家中,在平和舒心的居家环境内开展调解工作。法官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细致复盘案件始末,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用通俗直白的语言逐条解读调解协议条款,客观剖析双方权责利弊,最大限度兼顾各方合法权益。循序渐进释法明理、用心用情疏导情绪后,该名被告全面认可调解方案,自愿签署调解协议,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圆满办结。

一次上门调解,打破了固定庭审的办案局限,是司法为民理念最鲜活的实践写照。针对行动不便的特殊诉讼群体,入户办案模式免去了群众奔波应诉之苦,让群众足不出户便能化解纠纷、解决诉求,真切感知司法人文关怀。下一步,金塔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耕便民司法工作,迭代优化便民诉讼举措,全方位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紧盯群众诉讼急难愁盼问题,以柔性司法化解民间矛盾、守护百姓民生,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暖心落地。

责任编辑:李婧
关于我们
招聘信息
服务条款
法律顾问
联系我们
投稿信箱
办公
CopyRight 2010-2025 www.chinajiuquan.com Corporation,All Right Reserver
甘肃省酒泉市委宣传部主管 甘肃省酒泉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东路6号 备案号:陇ICP备11000709号-1
甘[2010]00001号 00125001 互联网新闻服务许可证号:62120260001 技术支持:甘肃新媒体集团九色鹿技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