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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办案破解双向诉讼难题 肃北县人民法院下沉矿区现场调解涉企纠纷
时间:2026-07-10 10:14:01 来源:《酒泉日报》 阅读量:561 作者:杨裕伟

为切实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平等保障诉讼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肃北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奔赴偏远矿区,深入一线开展证据调查与调解工作,历经多轮沟通斡旋,成功调处一起包含本诉与反诉、涉案标的近百万元的矿山合同纠纷。

该案系矿山工程引发的劳务施工纠纷。贾某与张某签订《矿山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对矿山掘进的施工内容、工程结算及设备转让等事项进行约定,但张某实际施工仅29天后,双方就因工资支付等各种原因产生分歧,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贾某于今年五月向本院提起诉讼,以张某单方擅自停工、侵占其施工设备及材料为原由,要求张某赔偿46万余元。张某随即提起反诉,主张因贾某未向总包方缴纳安全保证金被清退出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请求贾某赔偿设备损失、工人停工补助、劳务费等各项损失54万余元。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证据分歧较大,矛盾难以调和。

因案涉矿区地处戈壁偏远地带、交通闭塞,关键事实与财产争议均需要现场核实。为厘清案件事实、查明设备权属及停工起因,承办法官决定前往矿山一线实地调查办案。到达现场后,承办法官首先逐一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清点确认涉案矛盾争议的设备与财物,全面审阅双方提交的合同、结算单据、付款记录等全部证据材料,梳理案件化解落点。法官通过依次向双方当事人、矿场长期务工的工人等相关人员询问核实施工起止时间、停工起因、设备交付使用经过等关键事实,固定证人证言,并围绕本诉与反诉完全相对的核心争议,逐步拆解矛盾焦点,连续开展多轮调解,耐心解释法律规定,平衡双方诉讼预期,将分歧逐渐缩小。最终经过长时间细致沟通,双方放下对立情绪,一致同意解除案涉劳务施工合同,明确了现场全部机械设备的归属,贾某不再向张某主张剩余设备材料款,张某也自愿撤回全部反诉请求,均不再向对方主张其他违约损失。至此,这起本诉反诉交织、僵持不下的双向诉讼圆满化解。

此次深入矿区现场办案,既查清了案件客观事实,又高效化解了涉企经济纠纷,最大限度降低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为矿区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筑牢司法保障。下一步,肃北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民事审判职能,主动下沉办案一线,把庭审和调解搬到矛盾发生地,用实地走访、现场调查化解证据争议,以多元调解机制高效处置涉企纠纷,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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