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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见义勇为成为文明好风景
时间:2026-06-10 15:27:22 来源:《酒泉日报》 阅读量:164 作者:王 磊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义利观的鲜明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新时代召唤的良好社会风尚。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见义勇为事业发展,明确指出:“见义勇为行为是光荣的,见义勇为精神是不朽的,见义勇为事业是高尚的。”

6月9日,酒泉市召开见义勇为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见义勇为表彰大会精神,总结经验、表扬先进、部署任务。这次会议充分体现了酒泉市委、市政府对见义勇为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集体的亲切关怀。对于进一步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和各种灾害事故作斗争,凝聚人民群众共创平安和谐社会的强大合力,主动塑造安全稳定的良好态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见义勇为是专业力量维护安全稳定的有益补充,是专群结合、主动创安主动创稳的重要路径。做好见义勇为工作,是营造良好社会风尚的必然要求,是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主动创安主动创稳的关键举措。见义勇为事业是一项“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崇高事业。见义勇为者越多,社会和谐稳定的正能量就越充盈。

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关心关爱,既是对奉献者的真诚回馈,更是对正义事业的有力支持。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见义勇为者构筑坚实法治后盾。民法典设立“好人条款”,为见义勇为人员解除后顾之忧;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公民对不法侵害有权采取防卫性措施,为公民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赋予了法治底气。长期以来,酒泉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见义勇为事业发展,大力褒扬见义勇为行为,健全完善见义勇为帮扶关爱机制,推动见义勇为精神融入基层治理末梢。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见义勇为工作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见义勇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见义勇为工作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件件有落实,真正让见义勇为人员生活有保障、困难有人帮、未来有希望。

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发展见义勇为事业,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营造崇尚正义、勇于担当的社会风尚,全力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实现新发展、再上新台阶,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酒泉实践新篇章贡献更大力量。

责任编辑:妥超云
审核:王文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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