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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人民法院:悉心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护权益
时间:2026-05-13 09:05:06 来源:《酒泉日报》 阅读量:206 作者:车静

近日,一名案件当事人将一面印有“多年工伤终得解 司法为民显担当”的锦旗郑重送到金塔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手中,以此致谢法院高效化解其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一案,让拖延3年的维权之路终得圆满。

据悉,2023年12月,魁某受雇于祁某,在某项目场地从事厨师工作。该项目由陕西某公司承包后,将部分施工相关配套项目分包给祁某。工作期间,因作业相关设备突发故障,且承包公司未按规定对魁某开展岗前安全培训、未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导致魁某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受伤后,魁某为维护自身权益,近3年来多次与陕西某公司、祁某就工伤赔偿事宜沟通协商,但均未能达成一致,维权之路举步维艰。在多次协商无果后,2026年3月16日,魁某一纸诉状将陕西某公司、祁某诉至金塔县人民法院,期盼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该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脉络、核查案件细节,精准厘清陕西某公司、祁某与魁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及各方责任边界。考虑到该案历时长久,且劳务纠纷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主动搭建协商沟通桥梁,全力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

针对陕西某公司初期未到庭应诉的情况,承办法官没有简单缺席审理,而是通过电话、微信、委托沟通等方式,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耐心细致解释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用工安全保障、劳务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其作为项目承包方,未履行安全培训、设备管控等法定义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最终促成该公司转变态度,同意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始终兼顾法理与情理,一方面向魁某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与祁某耐心沟通,劝说其换位思考、积极履行赔付义务。经过法官多轮耐心细致协调,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祁某当庭一次性足额支付全部赔偿款项,魁某收到赔偿款后,当场向法庭提交撤诉申请。至此,这起拖延3年的劳务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一直以来,金塔县人民法院始终聚焦民生痛点、难点,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公平公正的裁判尺度、温情暖心的调解方式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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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雪
审核:兰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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