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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巧调解 以案释法促和谐 金塔县人民法院妥善审结一起借贷案
时间:2026-05-11 08:53:18 来源:《酒泉日报》 阅读量:129 作者:仲燕燕

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朋友间借贷引发的纠纷案件,化解了双方矛盾,通过以案释法向当事人及群众普及了民间借贷法律知识,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5年,被告王某因生意周转困难,分两次向原告李某借款共计3.5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借款到期后,王某未能按期还款,李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偿还本金及利息。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了解到,双方系朋友关系且均为年轻人,若直接判决,虽能快速结案,但可能激化矛盾,不利于修复关系。于是决定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庭审中,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陈述,细致剖析了案件事实。深入了解王某逾期还款的原因,并结合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向双方详细说明了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法官向王某释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第六百七十六条明确,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应按约定或国家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同时,法官也向李某强调,理解朋友创业初期的困难,希望其能给予适当宽限。

在法官劝导下,双方逐渐放下芥蒂,就还款期限和方式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王某同意分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李某也放弃了部分利息主张,双方握手言和,友好解决了纠纷。

法官提醒:

民间借贷是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但因缺乏法律意识导致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法官提醒公众:

1.签订书面协议:借贷时应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息、还款方式等关键信息,避免口头约定引发争议。

2.保留证据材料:妥善保管借条、转账记录等凭证,作为权利主张的依据。

3.理性处理纠纷:发生纠纷时,应通过协商、调解等理性方式解决,必要时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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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雪
审核:兰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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