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宁才能国安”,可“清官难断家务事”这句老话道尽了婚姻家庭纠纷的复杂与棘手。这类案件不同于普通财产执行案,背后缠绕着剪不断的情感纠葛,处处考验着情与理的平衡,稍有不慎便会激化矛盾。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用一起圆满执结的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给出了答案——当事人追寻的从来不只是法律文书上的数字,更是家庭的和睦与家人的团圆,而执行工作也从来不是只有“冰冷”的强制力,更有直击人心的“温度”。
赵某与钱某曾携手走过相知相爱的时光,步入婚姻殿堂后,两人迎来了爱情的结晶,起初的日子满是温情。可随着岁月流转,柴米油盐的琐碎渐渐磨平了彼此的耐心,夫妻间常因生活小事争吵不休,曾经的爱意慢慢被隔阂取代,最终赵某将钱某诉至法院,请求与钱某离婚。2025年9月,经玉门市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协商约定孩子由父亲赵某抚养,母亲钱某每月向赵某支付800元抚养费。然而,法律文书生效后,钱某却迟迟未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赵某于2026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牢记“法为上、爱为基、和为贵”的办案原则,通过仔细研读案卷材料,全面了解双方的矛盾焦点及孩子的实际情况。考虑到这是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抚养费案件,执行法官没有简单地采取“一冻了之”“一扣了之”的强制手段,而是决定先从“情”字入手,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引导其换位思考,积极尝试促成双方化解矛盾、重归于好。为打破双方隔阂,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多次与赵某、钱某沟通谈心,既耐心释明法律规定、明确履行义务,又从夫妻过往情分、父母子女血脉亲情出发,深入分析离异对孩子成长的影响,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劝说和情感疏导下,赵某与钱某放下过往恩怨、解开心中芥蒂,不仅就抚养费履行达成一致并当场履行,更决定重新牵手、修复婚姻关系,让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得以破镜重圆。
“家事无小事,每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背后,都关乎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正如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所言,今后,玉门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和“如我在执”司法理念,在家事案件执行中既守住法律底线、彰显执行力度,更传递司法温情、注重矛盾化解,用心用情守护家庭和睦,努力让每一起案件都能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