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总体安排,3月16日,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一次集体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通知精神,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传达学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崔福祥主持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围绕人大主责主业,坚持全面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安排部署与人大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用学习教育成果推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提质增效,在实干中检验学习成效,以实绩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服务全市发展大局。要坚持正面学习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深入研读先进典型事迹,深刻汲取身边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政绩的第一标准,把群众急难愁盼作为监督履职的第一选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把正确政绩观刻进思想深处、融入日常言行。要坚持理论学习与问题整改相结合,聚焦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调研视察发现问题,逐条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推动问题查摆“小而实”,避免整改落实“大而空”,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何正军、余杰出席。赵红梅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