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酒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两个更好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习惯过紧日子思想,坚决贯彻落实酒泉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确处理办公用房领域“三大关系”,充分发挥办公用房服务保障作用。
处理好服务与管理的关系,在更好服务上加压奋进。在办公用房服务管理精度、温度、广度三个维度上持续发力,着眼市级党政机关重大机构改革、重大专项活动办公用房保障,精准进行整体与局部的调剂保障,最大程度服务保障市级党政机关高效运行;处理好节约与增效的关系,在提质增效上守正创新。抓实抓牢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等关键环节,严格审查维修改造必要性、合规性、科学性,把牢备案审批第一道关口,把有限资金集中到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恢复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寿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等方面,最大程度发挥资金效能;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实践的关系,在激发潜能上提档加速。从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督促维修改造项目申报单位在编报设计方案、概算时严格执行党纪要求,严格遵循国标、行标规定。在具体实践中探索建立跨层跨级、联调联动,同城共享、物尽其用的办公用房调配机制,将办公用房配置及维修改造政策向直接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适度倾斜,着力解决办公用房条件差、服务群众能力弱等难题,努力实现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的良性互动,持续激发办公用房资源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