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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医疗保障局获评“甘肃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
时间:2026-01-22 10:15:37 来源:《酒泉日报》 阅读量:890

近日,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对在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中涌现出的99家优秀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酒泉市医疗保障局被授予“甘肃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乡村振兴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市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医疗保障工作深度融入乡村振兴战略。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核心目标,持续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累计为51.82万人次低收入人口参保资助8889.53万元,为55.32万人次低收入人口报销医疗费用9.13亿元。落实依申请救助政策2.73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02亿元,有效防范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为筑牢乡村振兴健康防线贡献医保力量。

下一步,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将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总要求,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兜牢医疗保障民生底线,为奋力谱写陇原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据酒泉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杨斯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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