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轻伤害案件极易引发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稳定,为切实提升此类案件质效,今年以来,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办理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案件审查、促进和解、加强普法等方面入手开展工作。
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将证据审查前移至侦查前端,找到症结和调处工作的关键点,将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端口前移作用。及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等参与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充分保证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依托综治中心实现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信息互通,联合相关部门和调解组织,共同促进矛盾纠纷的高效性化解。运用好法治资源,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宣传责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庄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