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案件。执行法官耐心疏导,促使被执行人杨某主动履行全部案款4000余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尝试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杨某,但均无法接通。经查询其银行账户发现余额不足,难以覆盖执行标的。执行干警前往杨某住所实地走访,但现场沟通并不顺利。面对执行通知,杨某情绪激动,拒绝配合,首次约谈无果。
此前,在案件审判阶段,法院工作人员向杨某送达传票时,其便因情绪失控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法院不得不协调公安民警到场维持秩序。此次执行过程中,杨某依然展现出对抗态度。
面对执行阻力,执行干警并未放弃。数日后,干警再次登门,调整策略,以“法理+情理”双管齐下的方式与杨某沟通。干警向杨某解释说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耐心倾听杨某的困难与心结,从家庭责任、社会诚信等角度,帮助其理解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重要性。经过沟通,杨某逐渐冷静,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随后,凑齐全部案款交付法院。
执行法官说:“部分当事人因法律意识淡薄或情绪管理不当,对司法程序产生误解。我们既要坚守法律底线,也要通过耐心沟通打开他们的心结,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
杨某从抗拒执行到主动筹款,是执行工作刚柔并济理念的成功实践。在此,法官提醒群众: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积极配合执行既是法定义务,更是维护个人信用与社会诚信的关键。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法院也将依法提供合理解决方案,但任何逃避、对抗行为终将面临法律严惩。 (陆振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