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酒泉市税务系统胡姗姗同志获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这是全市税务系统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的重要成果,更是酒泉税务人以实干浇灌民族团结之花的生动注脚。
近年来,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凝聚税收发展动力,以税收发展成果体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同心同德、携手奋进,合抱民族团结的“石榴籽”,共栽民族团结的“幸福花”。市税务局机关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个县局被评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7个县级局和5个税务分局被评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行业性、系统性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为全省首例,做法被《中国民族报》报道。
团结和进步同在,荣光与激励同行。市税务系统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成果,全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走深走实,与各民族干部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团结一心、砥砺前行,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贡献税务力量。 (酒泉融媒记者 陈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