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的一个早晨,在玉门市人民法院,刘某与杨某因劳务费纠纷再次争执不下。这已是法官第二次组织双方调解,可矛盾依旧尖锐。
2022年,杨某将玉门市某小区几栋住宅楼的楼梯间及地下室粉刷工程承包给刘某。工程完工后,杨某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可随后双方因工程验收问题发生矛盾。杨某认为刘某施工不合格导致部分墙面出现损坏,需要进行二次维修,所以拒绝支付剩余费用。刘某认为部分墙面问题是原有基础问题造成的,并非施工所致,杨某理应结清尾款。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为查清事实,法官组织双方前往施工现场,对争议部分进行现场勘验。勘验后,刘某认可部分工程确需二次维修,但对杨某主张的维修费用提出异议,申请对二次维修费用进行鉴定。
法官综合考量后认为,此时双方争议并不大,且本案涉及标的额较小,并非必须通过司法鉴定解决,可尝试通过其他方式协商确定。法官向原告释明,司法鉴定耗时较长,还会产生额外的成本。这起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法律关系简单,可通过市场询价,再结合双方陈述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维修费用。经法官耐心劝说,刘某开始认真考虑法官的建议。但杨某仍担心市场询价的结果不够准确,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法官解释道:“市场询价是基于当前市场的普遍行情,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参考价值。我们会充分考虑双方意见,结合实际勘验情况来综合确定维修费用,这样得出的结果是公平合理的。”
最终,法官参考市场询价结果、双方意见及工程实际状况,确定了合理的维修费用。原、被告均表示认可,并当场约定了剩余劳务费的支付时间。至此,纠纷圆满化解。 (梁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