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站入口 新闻热线 广告热线
首页 > > 法治
玉门市人民法院花海法庭:3小时化解装修纠纷
时间:2025-09-03 09:28:55 来源:酒泉日报 阅读量:26 作者:魏万庭

25f0109b-c4fa-40e6-9f95-0657abd3dfe5.jpg

“全体前往现场。原、被告及已出庭的证人,一个都不能少。”主审法官言辞果断。

2020年3月,李某承接了张某酒店的装修工程。合同约定包工包料,总价款为18.5万元。工程完工后,张某支付了17.5万元,剩余1万元以“装修未达标准”为由拒绝支付。李某多次催要无果,便将张某诉至法院。

庭审中,李某坚称自己严格依照合同要求完成了装修,张某拒绝支付尾款属于违约行为。张某则指出装修工程中所用的部分装饰材料质量不佳,墙面存在细微裂缝,所装灯具数量与约定不符,因此不能支付剩余款项。考虑到双方分歧较大,承办法官当即决定临时休庭,带领原、被告及证人前往涉案酒店实地核查。

到达现场后,承办法官仔细查看了装修的各个部分,对照合同约定标准逐一检查,最终确认灯具数量基本符合约定,但局部板材确有瑕疵。面对现场实际情况,李某表示愿意进行返修,但张某担心这会对营业造成影响,提出自行整改,并减免部分尾款。经过3个小时的现场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李某再支付9000元,此纠纷一次性解决。

据介绍,“现场办案”已成为玉门市人民法院花海法庭化解民生纠纷的常用方式,通过走出法庭找事实,既提升了审理效率,也让司法裁判更贴近群众需求。 (魏万庭)

责任编辑:田雪
关于我们
招聘信息
服务条款
法律顾问
联系我们
投稿信箱
办公
CopyRight 2010-2025 www.chinajiuquan.com Corporation,All Right Reserver
甘肃省酒泉市委宣传部主管 甘肃省酒泉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东路6号 备案号:陇ICP备11000709号-1
甘[2010]00001号 00125001 互联网新闻服务许可证号:62120220005 技术支持:甘肃新媒体集团九色鹿技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