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渊泉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今年6月,原告李某经徐某介绍,到被告某公司承包的风电工地工作。在作业过程中,李某被掉落的螺丝砸伤右手,在医院治疗数日后回家休养,其间被告公司支付了医疗费。李某痊愈后,要求被告赔偿治疗及休息期间的误工费,但被告不予认可。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误工费3000元。
承办法官收到诉状后当即立案,并与被告公司负责人取得电话联系。该负责人称:“原告不是我找来的,他受伤后我才知道他是干活的,此事与我无关。”说完便挂断了电话。承办法官再次拨打电话,告知该公司负责人法院已立案,是否承担责任需到法院说明情况。当天下午,原告、被告公司负责人及介绍人徐某来到法院,承办法官通过听取三人陈述后,讲明该起纠纷的法律关系和责任承担问题。最终被告公司负责人同意赔偿,当庭一次性支付原告误工费1500元。(闫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