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克塞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合理运用柔性破冰执行方法,为跨越三年的“终本”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王某与张某系表兄弟。2021年,因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王某将张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由张某向王某给付工程款900637.99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本案立案执行后,经法院依法调查,张某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1月,王某向法院执行局提供被执行人张某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立即到财产所在地实地调查,经多方核实、调取相关书面材料及对该财产线索进行现状调查,确认线索属实,该两处门店(未办理产权登记)为被执行人张某所有并且占有、使用。随即,法院依法查封张某所有上述房产并张贴查封公告。
2024年3月,申请执行人王某向阿克塞县人民法院提交关于对上述查封房产进行司法评估拍卖的申请书。因双方当事人及财产所在地均在异地,执行法官多次到双方当事人所在地做好评估拍卖程序的前期准备工作。上述查封房产经一拍、二拍流拍后,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以物抵债,但仍不足以清偿全部案款。王某和张某就剩余案款履行产生了较大分歧,执行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了结过往恩怨,从根源化解纠纷。
本以为案件此时就能化解,但张某却称其在外地无法到现场接受执行谈话。王某向法院说明张某在家并未外出。执行干警根据王某提供的张某所驾驶车辆的车牌号,在其必经之地守候。在执行干警的严厉警告和司法威慑下,张某跟随执行干警返回并配合执行。
执行法官组织王某、张某面对面协商剩余案款的履行方案,张某称目前没有完全履行剩余案款的能力。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王某与张某达成一致意见,在以物抵债后,王某表示自愿放弃一部分剩余未履行案款,张某向王某给付了剩余全部案款。
执行工作是“法之必行”的重要保障,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案件“终本”不代表执行终止。这起“终本”案件的圆满执结,是阿克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践行“如我在执”工作理念的生动缩影。下一步,阿克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始终坚持刚柔并济工作模式,充分合理运用执行措施,全力以赴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罗 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