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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家们的一封信——共筑建设基石 守护文化根脉
时间:2025-07-18 18:15:47 来源:酒泉市文物局 阅读量:11

各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同仁:

首先,谨向为酒泉市经济社会发展付出辛勤努力、作出重要贡献的各位企业家朋友及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酒泉作为丝绸之路黄金段上的文物大市,承载着跨越千年的文明印记,境内分布着不可移动文物1393处,从史前遗迹到汉唐辉煌,从丝路长城到近现代革命旧址,每一处都见证着酒泉的沧桑巨变,它们不仅是酒泉深厚文化底蕴的象征,更是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瑰宝。保护好这些珍贵遗产,是我们对历史、对子孙后代义不容辞的责任!

然而令人担忧的是,部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破坏文物、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行为,这些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红线,更对文物造成了严重威胁和难以挽回的损失,让许多传承千年的文化瑰宝湮灭在了工程建设当中。

工程建设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文物保护是守护文脉的千秋大计。两者并非对立,而是可以相互促进、和谐共生。我们深知,各位企业家在项目推进中面临着工期、成本、技术等多重压力,但我们坚信,具有远见卓识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一定能理解并践行“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理念。为此,我们谨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树牢法律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自觉履行工程建设中保护文物的法定责任,在实施工程建设的同时,切实保护好文物。

二要严格报批流程。主动做好建设项目前期文物核查,对涉及文物的项目,依法依规履行文物报批手续,并在施工中全面落实文物保护措施。施工中发现文物或疑似文物的,应立即停工并保护好现场,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

三要强化员工培训。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文物保护知识纳入员工岗前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确保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培训全覆盖,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

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不仅彰显对法律的敬畏,更能体现企业的文化底蕴、社会责任与长远眼光。文物行政部门不仅是管理者,更是服务者。我们将竭诚为广大企业家朋友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共同探索工程建设与文物保护双赢的新路径。让我们携手并肩,以对历史、对未来高度负责的态度,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文物,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文物,共同守护好我们的文化根脉,共同为酒泉的文化繁荣与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联系电话:0937-2850593  微信公众号:酒泉市文物局

酒泉市文物局

2025年7月18日



责任编辑:孔令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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