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发布5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七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分别为瓜州县、敦煌市、肃北县、肃州区、阿克塞县、金塔县、玉门市。与上年同期相比,除金塔县环境空气质量下滑外,其余六县市区均改善。
5月,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瓜州县下降17.9%,玉门市下降13.3%,肃北县下降11.6%,肃州区下降10.9%,敦煌市下降6.3%,阿克塞县上升10.9%,金塔县上升24.5%;全市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瓜州县下降18.8%,肃北县下降15.4%,敦煌市下降11.8%,玉门市下降11.1%,肃州区下降5.6%,金塔县持平,阿克塞县上升5.0%。
5月,全市气态因子月均浓度分别为二氧化硫(SO2)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7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0.5毫克/立方米,臭氧(O3)127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5月,全市七县市区优良天数均同比增加,其中金塔县增加13天,肃州区增加6天,瓜州县、敦煌市、肃北县各增加5天,玉门市增加4天,阿克塞县增加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