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鼎新法庭成功调解5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柔性司法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该系列案件涉及赵某与多名劳动者的劳务报酬争议。原告张某等5人诉称,被告赵某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其劳动报酬合计2.6万余元,经多次催要仍拒不清偿,甚至出现失联、经营场所难寻情况。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该系列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双方均有调解意向,遂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法推进纠纷化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拒不履行劳动报酬支付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向原告说明被告经营现状,引导其给予被告合理缓冲期。经过多轮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原告同意给予被告两个月宽限期,被告承诺于2025年6月30日前全额付清拖欠的劳务费用。
今后,鼎新法庭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模式,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