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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人民法院: 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时间:2025-04-27 09:11:16 来源:酒泉日报 阅读量:86 作者:杨雅岚

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4年6月8日,李某驾驶机动车行至金塔县商业步行街时,与步行的王某发生碰撞,导致王某受伤。次日,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虽然李某及时将王某送到医院,但因后续治疗费协商未果,王某将李某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6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李某因经济压力产生抵触情绪,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沟通。一方面向保险公司讲明交强险法定赔偿责任,明确其应当承担的赔偿义务;另一方面与李某深入交流,引导其主动承担1.7万余元赔偿款并约定分期履行方案。经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王某9万元,李某当场支付首期赔偿款3000元。

下一步,金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以“小案不小办”的态度,探索矛盾化解新机制,让司法调解成为消融矛盾的“润滑剂”,让公平正义以更有温度的方式抵达群众身边,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追求。

责任编辑:马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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