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民生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持续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及临时生活困难群众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季度,为28083户45285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共发放资金6696.76万元,确保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针对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效率,全市临时救助1695户次363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656.48万元,确保生活困难群众应救尽救,有效缓解其燃眉之急,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生活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