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花海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羊只买卖款项纠纷。
马大爷以养羊为生。两年前,他将自家的几只羊卖给同村的孙某,双方约定款项在羊只交付后一周内结清。然而,孙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迟迟未支付相关款项。马大爷多次上门讨要未果,遂向花海法庭求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接到案件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为同村村民,法官决定优先采取调解方式。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陈述,向孙某释明法律义务,强调诚信履约的重要性,并向马大爷说明孙某的实际情况,希望双方能够相互理解。经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孙某分两期支付相关款项。首期款项在调解当天当庭给付,剩余款项在3个月内结清。调解协议签订后,孙某当场支付了首期款项。
案件的成功调解是花海法庭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生动体现。下一步,花海法庭将继续深耕基层司法沃土,护航辖区和谐稳定、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