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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人民法院:化解3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时间:2025-03-11 09:05:04 来源:酒泉日报 阅读量:44 作者:陈 琪


近日,肃北县人民法院通过庭前集中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3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高某、万某、文某为肃北某小区住户,因拖欠物业费被肃北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物业费。法院将案件诉前委派至县综治中心进行调解,但经多次调解,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失败后法院遂立案受理,通过上门送达等形式向3名被告送达了相关应诉材料,并询问了具体情况,发现双方依然存在调解的基础,法官遂趁热打铁组织各被告与原告进行集中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法理、情理多角度向双方讲明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耐心劝说物业公司主动履行责任,改善服务,积极解决业主反馈的问题。同时,认真聆听业主意见,寻求双方均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最终,在法官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3名业主根据调解结果当场支付了物业费,物业公司也表示将积极处理业主提出的问题。至此,3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是近年来频发的一类矛盾纠纷,当双方发生争议或者分歧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等理性、合法的方式解决纠纷。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解决小区业主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业主有义务及时足额交纳物业费,以保证物业公司正常运转及小区日常维护,共同营造宜居、和谐、法治的社区环境。

责任编辑:马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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