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克塞县人民法院联合县综治中心,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高效化解两件起诉同一被告的民事纠纷。
阿克塞县居民叶某以卖肉食赚取差价为生。2025年1月,叶某为购买骆驼扩大经营,向哈某借款5万元,承诺2025年1月28日前偿还,并出具欠条。1月16日,叶某又在木某处购买价值1.3万余元的牛肉,付款5000元后,剩余8000余元承诺2025年1月28日之前给付,同时出具欠条。叶某承诺的还款时间届满后,未向哈某、木某还款。哈某、木某追偿欠款期间相识,遂相约到法院起诉。
收到案件后,法院了解到两案涉及同一被告,且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依法将两案委派至县综治中心,同时选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参与调解。经调解员耐心说理,两原告分别与叶某达成择期还款的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当天,阿克塞县人民法院便审核通过并裁定确认该协议。
近年来,阿克塞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工作推进与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相结合、司法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问题导向与调解为先相结合的原则,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调解资源,发挥社会力量,助力县综治中心实战化运行,携手绘就非诉纠纷多元化解的靓丽“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