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枸杞苗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3月,瓜州县农户李某等3人与宁夏某农林公司签订枸杞苗木购销合同,约定李某等3人向该公司订购“黑叶七号”枸杞苗木1.5万株,纯度达到90%,定金5000元。收到枸杞苗木后,李某等3人按照该公司指导进行种植。待枸杞结果时,李某3人发现枸杞苗木达不到约定纯度,便联系该公司进行实地查勘。因后期事宜双方协商未果,李某等3人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庭审中,被告对违约行为并未提出异议,希望法院能够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调解。承办法官考虑到又值枸杞种植期,李某3人还需采购新的苗木,于是提出由被告无偿向李某3人提供新的枸杞苗木,并返还李某等3人前期交付的定金。双方当事人欣然接受法官的调解方案,并当场重新签订了采购合同,矛盾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