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效,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院领导带头审理了6起刑事案件。
玉门市人民法院负责人带头开庭审理了其中3起案件。庭审中,负责人以严谨的法律思维和法言法语把控庭审节奏,整个庭审过程张弛有度,既保障了被告人权利,又维护了法律权威。
下一步,玉门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完善领导带头办案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提升案件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