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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时间:2024-12-31 08:54:38 来源:酒泉日报 阅读量:2684 作者:马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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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4年9月,王某欲购买陈某在二手交易平台出售的一只泰迪小狗。陈某要求王某添加微信,进行照片看货、商谈。后王某通过微信向陈某付款,陈某向王某交付小狗。王某接走小狗当日,发现小狗时而颤抖,经检查小狗患有疾病。王某要求退货,陈某不予理睬。王某遂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退货退款。

买卖合同出卖方绕开交易平台,通过场外交易出售质量有问题的商品,购买方主张退货退款的,人民法院依法给予支持。本案经调解未果,依法判决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

维权小贴士:

消费者应强化法律意识,保留完整交易过程记录、支付货款记录、收到商品后开箱记录等证据材料。及时录屏,固定商家承诺,为售后维权走好第一步。若购买了与描述不一致的商品,第一时间与商家沟通,并保留沟通记录,以充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马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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