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一起诉讼标的额2059万元的经济纠纷案件,在玉门市人民法院油田法庭法官的精心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
当日20时,玉门市人民法院油田法庭法官正在调解一起建设工程纠纷案件,距下午开庭调解已过去6个多小时,随着最后一个争议焦点的解决,原、被告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在此次调解前已进行两次庭前质证,因工程未进行最终结算且牵扯到案外人施工问题,原、被告对工程价款及已付款项等争议非常大,双方均想申请法院对工程价款进行鉴定。主办法官通过阅看卷宗,梳理争议焦点,认为如果进行工程鉴定,会造成案件审理周期长、诉讼成本高的状况。以现有证据,双方具备协商工程总价款的条件,也有调解的可能性。遂以此为突破口,先后与原、被告诉讼代理人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沟通,后又组织本次庭审调解。经过多轮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对给付工程款数额及时间进行了明确约定。
此案的成功调解,彰显了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也为其他类似案件的解决提供了有益的参考。面对复杂多变的商业纠纷,司法机构应当更加注重调解作用,通过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以更加平和、理性的方式解决矛盾,从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