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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用情 托起幸福夕阳红——酒泉市持续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10-12 10:21:19 来源:酒泉日报 阅读量:1426 作者:酒泉融媒记者 陈燕 殷小乔

秋日清晨的阳光透过玻璃洒在春光养老院7号楼306号房间。悠扬的琴声传来,80岁的胡桂兰在窗下弹奏着她最喜欢的歌曲《我和我的祖国》。熟悉的旋律中,她心中涌起对祖国深深的爱。“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我们老年人有了幸福的生活,让我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无忧无虑地安度晚年。”胡桂兰说。

调查数据显示,至2023年末,酒泉市常住人口中60周岁及以上人口20.9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0.1%;65周岁及以上人口14.74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4.14%。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趋势。

近年来,酒泉市把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坚持社会养老服务优先发展战略,建立并落实各项养老补贴制度,以提升城乡养老服务质量为前提,着力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增加优质养老服务供给,持续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创新举措 让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幸福食光”

今年8月,瓜州县渊泉镇祁连社区、榆林社区的两个互助幸福院建成并投用。榆林社区互助幸福院设有宽敞的操作间、餐厅,配置了适老化桌椅,可容纳48人同时就餐。互助幸福院的菜品荤素搭配合理,以低盐、低糖为主制作,满足了老年人的营养和口味。

开在家门口的幸福食堂受到了社区居民的热烈欢迎和广泛赞誉,有效解决了老年人“吃饭难”问题。

酒泉市委、市政府把老年助餐服务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要内容,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成立由酒泉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财政、发改、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为成员的老年助餐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工作职责,有效落实信息共享、问题会商、政策联动协作机制。按照补助低标准、服务广收益、运行有保障的总体思路,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多方支持和风险分担机制,采取“建设补助+运营补助”双补措施。今年,市、县财政用于老年助餐服务补助资金将达2127万元,其中新建改建补助1700万元、运营补助427万元。依托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整合项目资源,拓展服务功能,科学设立老年食堂、老年餐桌、老年助餐点等服务点96个,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月均4万人次。

补齐短板 让农村老年人老有所乐

78岁的王占虎最喜欢吃肃州区三墩敬老院的家常酸汤面条,里面有肉丁、胡萝卜、土豆等,非常可口。

在三墩敬老院302房间,56岁的腿疾患者刘丙春在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做康复训练。他告诉记者,母亲去世后,家里只有他一个人。在敬老院生活,让他感觉有了依靠。

酒泉市推进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依托现有的社会福利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改建扩建增加护理型床位,进一步提升养老设施软硬件条件。利用好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实现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100%。坚持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等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

近年来,酒泉市加快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改造升级,按照每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00万元、村级互助幸福院30万元的改造经费标准,积极争取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及村级互助幸福院改造指标,整合利用闲置资源,每年改建扩建一批集照护服务、就餐服务、健康管理、休闲娱乐等于一体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发挥支点作用,将服务范围和协调职能延伸至居家老年人。同时,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争取资金,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十四五”以来,酒泉市投资233.58万元为2422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智能化改造。

完善体系 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十四五”以来,酒泉市累计争取资金1900多万元,支持养老机构提升养护服务能力,全部建成微型消防站,实行明厨亮灶,升级改造护理型床位,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5%,提前完成国家“十四五”规划任务。县级特困供养机构覆盖率100%,有入住意愿的特困对象实现应住尽住。投资1.1亿元,新建肃州区老年养护院(二期)和玉门油城养老院。加大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补助力度,落实一次性建设补贴765万元。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养老机构全部与就近医疗机构签订定向服务协议,8家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2个、医养结合示范机构3个。29家养老机构中公办机构18家、民办机构6家、公建民营机构5家,涵盖兜底服务、基本服务到高端服务相衔接的多层次机构养老供给加快形成。肃州区老年养护院和肃州区春光养老院被命名为“省级示范养老机构”。

酒泉市积极整合社会和社区各类服务资源,着力构建“互联网+智慧养老”,居家养老的覆盖面和受益人群逐步扩大,居家养老的方式和模式不断创新。采用政府引导、企业加盟、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方式,建成居家养老服务平台8个,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2023年,酒泉市为1.5万余名老年人提供服务15.8万人次,发放补贴1447.31万元。7县市区全部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设立助餐点96个,通过税费优惠、提供场地、企业让利、财政补贴、慈善支持等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助餐主体延伸产业链、降成本、提质量、树品牌,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可获得、价格可负担、需求可满足,累计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4.27万人次。

酒泉市连续3年抢抓实施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机遇,投资7600万元建成具备全托、日托、日间照护、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5个、村级互助幸福院30个。今年,继续改造14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30个村级互助幸福院,为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日间照料及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购等生活服务,还兼顾老年人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精神关爱、社会参与、权益维护等多种需求,进一步增强了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赵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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