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北县人民法院马鬃山镇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纠纷。
原、被告系老朋友,也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2023年秋,因原告居住在偏远的戈壁腹地,交通不便,便从县城将老友叫来,口头委托其代卖自家的四十只羊,双方未签购羊合同或留下字据。被告将羊卖了后,没有将全部羊款交给原告,经原告催要,却以当时原告少装了三只羊为由迟迟不予支付。原告于是来到马鬃山镇人民法庭寻求帮助。
法庭干警详细了解案情后,与特邀调解员沟通,考虑到此案虽是简单的合伙纠纷,但缺少证据。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法庭干警和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了剩余购羊款,原告随之提交撤诉申请。
下一步,肃北县人民法院将针对不同案件类型,加强联动调解机制,即时调解、就地释法,以“如我在诉”的真情实感,压实工作责任,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服务理念,引导矛盾纠纷通过非诉途径化解,让司法服务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更有力度、深度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