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与被告赵某系朋友关系,2022年4月,赵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王某借款1万元,出具借条并承诺于2023年3月底前归还。后王某多次催要,赵某偿还了部分借款,剩余7000元以各种理由推脱未还,原告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决定采用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纠纷。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赵某,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赵某认可剩余借款7000元的事实,表示暂时无法一次性偿还,可分期偿还。经承办法官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赵某于2024年7月起每月30日前偿还700元,直至还清。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在法官的努力下圆满解决。
下一步,金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案件调解力度,践行“督促当庭履行,实现案结事了”的调解理念,缩短审判周期,以最小诉讼成本实现最大诉讼效果,满足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和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