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治污 科学治污
酒泉市持续提升入河排污口监管水平
今年以来,酒泉市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改善。
酒泉市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不缺不漏”的原则,将所有向水里排放的“口子”都纳入排查范围,建立了入河排污口名录及入河排污口整治问题清单,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加强规划引领,按照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环境功能区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等各类规划区划,充分考虑入河排污口布局和管控要求,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关于入河排污口设置相关规定。今年以来,对玉门市新市区污水处理厂、肃北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等9个历史存量入河排污口进行了规范整治,有效规范了全市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
建立属地政府负总责,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住建、水务、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将入河排污口纳入日常巡查。结合黑臭水体排查、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以规模以上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等为重点,开展抽查排查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确保排污口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共开展入河排污口全覆盖排查检查3次,抽测水样18次,有效保障了河流水环境和水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