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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进一步放宽公租房租赁补贴准入条件
时间:2022-07-27 15:28:10 阅读量:532

7月18日,记者从肃州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了解到,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加大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力度,切实解决肃州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肃州区近日决定调整并放宽公租房租赁补贴部分准入条件。

据介绍,放宽准入条件主要针对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进城、外来务工人员。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原住房条件中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肃州区城区无私有住房,且租房居住满半年。”调整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肃州区城区无私有住房,且在城区租房居住。”新就业无房职工原其他准入条件中的“与肃州区城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签订了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满,且缴纳社会保险的。”调整为“与肃州区城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签订了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的。”城镇稳定就业的进城、外来务工人员原住房条件中的“单身未婚人员或已婚就业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在肃州区城区无私有住房,且租房居住满半年。”调整为“单身未婚人员或已婚就业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在肃州区城区无私有住房,且在城区租房居住;”原其他准入条件中的“在肃州区城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含1年)以上,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的。”调整为“在肃州区城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含1年)以上,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缴纳养老保险的。”

(酒泉融媒记者 张花)

 

责任编辑:赵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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