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站入口 新闻热线 广告热线
首页 > > 法治
玉门市人民法院玉门镇法庭调解一起动产质权纠纷案件
时间:2023-02-20 09:54:00 阅读量:587

符合民情 体现民意 赢得民心

玉门市人民法院玉门镇法庭调解一起动产质权纠纷案件

2月13日,酒泉市玉门市人民法院玉门镇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车辆质押引起的动产质权纠纷案件。

2022年7月,夏某某等人在万某某承包的水渠改造工程中施工。施工完成后,万某某欠夏某某等人8万余元工程款未付。7月18日,万某某向夏某某等人出具欠条,并将一辆轿车质押给夏某某等人,由夏某某负责保管。现万某某起诉夏某某,要求返还被质押车辆。夏某某以工程款未付清为由,拒绝返还。

案件审理中,法官通过对案件的梳理,找准了案件矛盾所在。以矛盾为突破点,通过利害关系,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使双方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对工程款进行了结算,并达成调解意见,约定10日内万某某付清工程款后,夏某某返还质押车辆。

新年新作为,干劲创佳绩。玉门市人民法院玉门镇法庭将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充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致力法庭工作符合民情,体现民意,赢得民心。 (蔡万龙)

责任编辑:赵谨
关于我们
招聘信息
服务条款
法律顾问
联系我们
投稿信箱
办公
CopyRight 2010-2025 www.chinajiuquan.com Corporation,All Right Reserver
甘肃省酒泉市委宣传部主管 甘肃省酒泉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东路6号 备案号:陇ICP备11000709号-1
甘[2010]00001号 00125001 互联网新闻服务许可证号:62120220005 技术支持:甘肃新媒体集团九色鹿技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