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金塔讯 3月以来,金塔县人民法院受理35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物业公司以业主拒绝支付物业费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滞纳金。
案件受理后,金塔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研判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为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工作人员在征得近40名当事人同意后,启动了诉前调解程序。其间,调解员多次联系物业公司,希望他们能合理听取业主意见建议,改善物业服务,适当减免滞纳金。同时,告知业主相应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督促其履行缴费义务。最终,32名业主当即履行了缴费义务,剩余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以来,金塔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调解模式,构建起“司法工作人员释法析理+特邀调解员倾情调解”的工作机制,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孙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