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 军 通讯员史卫兵 沈军伟)根据《酒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安排,3月5日起我市正式启动农村人居环境重点工作“集中整治月”活动。
“集中整治月”活动紧盯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任务落实,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春季畜禽防疫和农村消防安全防范,以“三沿一部”区域(沿公路、沿铁路、沿景区景点及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力争用较短时间解决村庄垃圾、柴草秸秆、废旧农膜、畜禽粪污等乱堆乱放现象,打通村组消防通道,消除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有效改善村庄人居环境,营造清洁、舒适、健康、安全的村庄环境,确保无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无重大畜禽疫病发生、无重大农村火灾事故。
“集中整治月”活动从3月上旬开始,到4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3月5日至7日)。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3月8日至4月5日)。紧盯“三沿一部”等重点区域,围绕“集中整治月”活动确定的工作重点,集中开展整治活动。第三阶段为验收总结阶段(4月6日至8日)。对“集中整治月”任务完成好的进行通报表扬,未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开展集中整治“回头看”。
为保障“集中整治月”活动取得实效,力促今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全面展开,我市采取领导干部包抓责任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乡村一线,靠前指导落实。要求农业农村、住建、农技、畜牧兽医、消防等相关部门,落实督导责任。同时,通过乡村大喇叭、小广播、微信群等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整治。为集中攻坚破难,我市将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倾斜人力物力,采取一村(组)一策的办法,集中力量就地解决矛盾,消除各类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