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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电动车需挂牌上路行驶
时间:2017-02-28 10:29:44 阅读量:343 作者:郭秀睿
 

连日来,本报新闻热线8119000总会接到这样的电话咨询:听说路面上交警看见电动车就扣,电动车不能上路行驶了吗?甚至有市民干脆不敢骑电动车上路了,高先生就是其中一位。

  原来,高先生在兰州东岗东路经营着一家超市,经常用电动三轮车拉一些小东西。不过最近他不敢骑车出门了,主要是朋友说交警看到电动车就会开罚单,50元到200元不等。“听说电动车必须挂牌上路行驶,不然就被查扣了。”同样家住秀川的杨先生也听说了传言,甚至不敢骑电动车去上班了。事实究竟是怎样的?

  权威解答

  电动车可以上路 违法行驶严查重罚

  记者了解到,电动车可以上路行驶,但行驶中如果存在违法行为,交警将严查严惩。

  此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从2017年1月1日起,兰州市公安局决定,对于兰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下列16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其中就包括电动车违法行为。

  整治重点:电动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驾驶无合格证、无合法有效来源的电动车上路行驶以及越线停车、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闯红灯、违法载人以及越线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

  7月1日起 电动车需挂牌上路行驶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并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中指出,从7月1日起,电动车需带牌上路。

  《办法》强调,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据要求,申请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其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到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提交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其他合法来源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明等材料,并交验车辆。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的,还应当提交证明本人下肢残障的《残疾人证》。对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符合登记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号牌、行驶证。

责任编辑:赵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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