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甘人社通〔2017〕160号)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已查处结案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向社会公布:(一)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现对酒泉格瑞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酒泉伟华实业有限公司、酒泉市锦源建业有限公司3家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企业(个人)的监管,落实联合惩戒措施。
一、酒泉格瑞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酒泉格瑞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2MA72Q2LJ88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银达镇蒲上沟村委会102室
2.法定代表人:刘家奇
3.违法事实:2021年1月18日至1月29日,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续接到李会成等66名劳动者投诉,称酒泉格瑞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经立案调查,该单位拖欠李会成等66人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的工资308653元的违法行为属实。
4.处理情况:2021年4月13日,我局依法向酒泉格瑞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肃区人社劳监改通字〔2021〕第43号),责令该单位对拖欠李会成等66人的工资308653元的问题进行改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于2021年4月26日18时前报送至肃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该单位逾期未改正,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5月31日将该案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移送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于2021年6月30日立案侦查。
二、酒泉伟华实业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酒泉伟华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00639349000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工业园区(西园)
2.法定代表人:刘雅琼
3.违法事实:2019年12月23日,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魏成元等12人投诉,称酒泉伟华实业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经立案调查,该单位拖欠魏成元等12人工资89320元的违法行为属实。
4.处理情况:2021年1月28日,我局依法向酒泉伟华实业有限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肃区人社劳监改通字〔2021〕第25号),责令该单位在规定限期内对拖欠魏成元等12人工资共89320元的行为进行改正。在责令整改期限内,该单位仅支付魏成元等12人工资40000元,责令整改期满后该单位仍拖欠魏成元等9人工资49320元。2021年5月20日,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酒泉伟华实业有限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肃区人社劳监处字〔2021〕第05号),该单位欠薪案件已依法进入处理程序。
三、酒泉市锦源建业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酒泉市锦源建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05955032122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敦煌路19号(春光丽景7—1号铺)
2.法定代表人:于爱新
3.违法事实:2019年12月17日,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续接到杨龙等7人、李文杰等5人、钟刚等5人及王平帮、任立荣等5批次19人投诉,称酒泉市锦源建业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经立案调查,该单位拖欠杨龙等19人工资412180元的违法行为属实。
4.处理情况:2021年4月25日,我局依法向酒泉市锦源建业有限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肃区人社劳监改通字〔2021〕第47号),责令该单位对拖欠杨龙等19人的工资共412180元的问题进行改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于2021年4月30日18时前报送至肃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该单位逾期未改正,2021年5月27日,我局依法向酒泉市锦源建业有限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肃区人社劳监处字〔2021〕第06号),该单位欠薪案件已依法进入处理程序。
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