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50年风雨兼程,50年春华秋实。老党员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把最美好的青春献给了党和人民、献给了一生钟爱的事业。为庆祝建党101周年、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本报于6月27日起开设“光荣在党50年”专栏,集中展示我市30名老党员代表的先进事迹,激励全市党员干部学习好、传承好、发扬好伟大建党精神,以老党员为榜样,接过时代的接力棒,奋力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酒泉的崭新篇章。】
李康年,男,汉族,1932年4月14日出生,1966年6月20日加入中国共产党(党龄56年),曾担任原金塔县红星公社古墩子大队大队长。担任大队长期间,李康年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大力发扬苦干实干、艰苦奋斗的拼搏精神,带领村民开展了“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活动,组建“机耕队”统一整理条田,带领“青年突击队”平田整地、修筑渠道、改良土壤、发展生产,粮食亩产从以前的140公斤上升到400公斤,得到了省、市、县委的高度肯定。离任后,他坚守初心、心系群众,时常帮助群众发展生产、购买农业生产物资,主动参与村级活动,积极为村级事业发展建言献策,用实际行动感染着身边的党员群众,教育他们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成为基层带领群众发展生产、增收致富的一面旗。
李康年曾获“甘肃省农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