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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论语》、《孟子》饮食规范说到中华饮食文化
时间:2017-08-24 11:11:36 阅读量:763 作者:冯尔康
 

作者: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摘要:《论语》、《孟子》讲到饮食状况和规范,以之为资料,讨论古人饮食生活,从而考察中华饮食文化。涉及到下列六个问题:一食品与食物的不充足;二食法与规范;三家庭饮食与家内人际关系;四饮食、礼制与人际关系;五为政核心事务——重农耕与民食足;六古代饮食与中华饮食文化。古人食品虽多,但食物不充足,所以行旅要自带粮食,才会制定出“通行饮食”治罪条例;古人饮食讲求“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注重饮食卫生;家庭饮食规范,遵循孝道原则,先尽老人;社会上饮食活动中贯彻礼制原则,尊卑有序,敬重长者,克己待人,体现等级制度和宗法精神;为保障民食的生产,政府重农耕和不违农时;讲述古代饮食,是研讨中华饮食文化的源头.从而了解中华饮食文化特点,即精妙的烹饪技术与美食的讲求,注重饮食礼仪,饮食是社交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论语》;《孟子》;通行饮食罪;饮食文化

  《论语》、《孟子》作为儒家经典,都是语录,没有很多的关于饮食的内容,但就所涉及到的,也可以令我们了解到古人饮食生活的基本情况。

  《孟子》云“食色性也”;《礼记》日“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礼运)先秦时代人们正常地看待“食色”,而后世理学家“存天理,灭人欲”,忌谈“性”、“男女”,但是孔子说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饮食”之道传存下来。不过这个话,有个时期也被人认作是没落奴隶主阶级腐朽生活的反映,如今国人不理会,视之为饮食文化,而且是中国文化的重要内容,中国文化贡献于世界的瑰宝。说到中华饮食,笔者到法国,听同胞讲当地人的某些职业:“黑人扫马路,华人开餐馆,印度人开水果店,犹太人开交易所。”华人开饭铺,确实不假,世界各地,凡有华人的地方,多有中餐馆。笔者在海外进中餐馆,早年少见白人进入,近年去者日多,有与华人共往者,有清一色白人者,笔者观察后者的饮食习惯,既在中餐馆,吃食中国菜、使用筷子自不必说了,然而与华人仍有不同:必用饮料或酒类;不讲究吃海鲜,也即不追求华人面子上的东西和解馋。所以同是用中餐,还是有文化的差异,反映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餐饮文化的差别。下面将叙述中国古人的饮食状况、风尚与规范,以及饮食文化的特征。而所依据的素材,主要来自《论语》和《孟子》。

  一、食品与食物的不充足

  《论语》和《孟子》讲到的食物,分类开列如下:

  食粮:黍、粟、豆、五谷(稻、黍、稷、麦、菽);

  蔬菜:瓜、蔬;

  肉食:鸡、羊、马、狗、豚、彘、鱼、鳖、麋鹿;

  佐料:姜、芥、酱、醯;

  饮料:水、酒、茶、浆。

  人们的实际食物自然比上述这些要多得多,如《礼记》里有“五饮”,为水、浆、酒、醴、酏,甜酒的醴和薄粥的酏是实有食品,《论语》和《孟子》没有讲到,这两部书不是专讲食品的著作,当然不会一一罗列。

  古人食品以五谷为主,肉类不多,对于一般民众来讲那是难得见到了。孟子两次谈到七十岁吃肉的事。他说行仁政要不违农时,“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梁惠王上)又说“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老者足以无失肉矣!⋯⋯七十非肉不饱。”(尽心)基于老者非肉食不能饱的认识,所以要使七十老翁能够吃上肉。这是仁政的理想,孟子才一再地呼吁,也可知这仅仅是愿望。连老人都没有肉吃,其他人更难见到肉食了。民间养猪,至少有三千年的传统,一直到20世纪的相当长时间内,农家养猪,腊月宰杀,以备过年,平时极少有机会享用猪肉和其他肉类,要有也是成肉。看来古人食品以谷类为主,肉食不占重要地位,直到如今,并没有改变这种状况。至于“朱门酒肉臭”的现象,那是极少数的权势者和大富人的奢华享受。

  古人的食物似乎是不富足的。孟子说到两种现象,一是道路之上有饿死的人。二是行路之人必须自行携带粮食。《孟子�梁惠王》云:“途有饿殍,而不知发”;“民有饥色,野有饿殍”。孟子说这样的话,是指责一些国君不懂得爱护民人,连人饿死了,都舍不得发放仓库里的粮食,而自身却耽于淫乐。孟子的话表明民众遇到灾荒,无处觅食,活活饿毙在路途的现象是常见的。古代政论家总是说“耕三余一”,或者说九年耕作,余下三年食粮,这是愿望,实际达不到,故而一遇荒年,民众转死沟壑。那时生产力低下,没有多少剩余生产物,碰上大饥馑,国库也不会有多少粮食。何以见得?还是孟子说的:“居者有积仓,行者有裹囊”。 (梁惠王)是说民富,国库才能充实。民富是家有存粮,出行有粮食可带。出门要带上食粮,直接反映那时餐饮业和商品经济极不发达,间接说明粮食不富裕,路途上很难买得到。《水浒》讲客人在饭馆,“借”米做饭,是否反映自带主食?我们有出门带粮票的亲身经历:进饭店、招待所食堂,不交粮票不能吃饭,这是粮食不足造成的。在饿殍满野的时候,一个伴生的现象是“易子而食”,甚至卖人肉,《水浒》里写的孙二娘饭铺不就是:“大树十子坡,客人谁敢那里过?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却把去填河。”(第27回)食粮不足问题,在中国历史上是长期存在的。

   二、食法与规范

  (一)烹饪术和进食

  《论语�乡党》:孔子讲到祭品的准备和礼仪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髓而髑,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妊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惟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祭礼隆重,祭品整治应讲求烹饪之法和洁净卫生 人们的饮食当然也应如此。这一番话,可视为上古饮食文化的经典之论。所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是说鱼和肉有腥膻气味,在烹饪过程中应予以清除,于是要将肉细切成小块,放上葱姜佐料烧煮,以便去掉肉的腥膻气味和容易煮熟,并使佐料的香味、咸味浸入肉内,做出来的菜肴就可口好吃了。由此可知中国古人早就懂得并精于烹饪之术,而它不仅源于生活的需要,更是人们笃信的礼敬神灵的必须,所以认真追求,达到精益求精的地步。

  孔子讲到食品运用中,有许多注意事项:

  不食腐烂之物。饭菜鱼肉已经腐败,或颜色不正常,发出腐烂的臭味,这样的食品就不能食用。

  不吃不熟的食物。所谓“失钲不食”,即不吃生肉和没有煮熟的肉。

  按时进餐。早、中、晚三餐,要定时间,按时用餐,养成良好进餐习惯。

  不吃切割不得法的肉类。解割三牲,应照礼法进行,分清肉块的部位,好用于祭祀。在生活当中,若不依动物体的规则切割,会破坏食品的美味,如里脊肉、排骨肉,若是胡乱解割,里脊肉和其他部位的肉混合在一起,就不能做出美味的里脊肉菜肴,所以强调“割不正不食”,正是懂得美食的道理。

  吃肉要有佐料。烧煮肉类时要放佐料,吃的时候也要有酱之类佐料蘸着吃,品味才好。

  不可吃食过量。面对很多好吃的肉食,不可任性多吃,过饱会伤身。

  饮酒宜于适量。饮酒到什么数量,是没有标准的,因人而定,但以不醉为原则。

  不吃市场上的酒和菜肴。市上买的酒和菜,不知道是否洁净,不敢吃,要吃自家酿的酒和做的菜。

  以上菜肴怎样制作,如何吃法,如何不吃或少吃,如何按时进食,既合于礼法,又有益于身体健康,全是在于讲求饮食之道和饮食卫生。这是古人的饮食方法,更成为饮食习惯,传诸后世。

  (二)儆诫饮食奢侈

  上述食不过量的告诫,与将要说明的诫饬饮食奢侈不是一回事。现在所要说的是孑L子、孟子劝谏权势者和富人不要滥饮暴食,糟蹋食物。

  孔子主张饮食节俭,《论语�述而》:“子日:饭蔬食,饮水,曲肱而枕,乐亦在其中矣!”又说“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 (学而)他本身吃食简单,也不是不让人吃饱吃好,而是不要在饮食上多事追求,将心思用到正道上去。孟子也是这种态度,故云:“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梁惠王)

  指斥饮食奢侈的人为失德。孑L子将饮食无度的行为看作是严重过失,是人品不纯的大节问题。他说:“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丧事不敢不勉,不为酒困,何有于我哉”! (子罕)他做人纯正,注意四方面大事,就是国事、孝亲、丧葬和不困于酒,把不困于酒列为大事,与国事、家事相提并论,可见将“酒困”看得是多么严重的事情。所谓“酒困”,是好饮成癖,烂饮而醉,胡言乱语,失去德性。他不是禁酒主义者,而是主张饮酒适量,“不及乱”,但是反对困于酒,成为酒鬼。孟子反对酗酒,不仅视为个人品德的事,对于当权者来讲,则是荒淫无道的行为,败坏政事,民遭其殃,故云:“(国君)从兽无厌谓之荒,乐酒无厌谓之亡;先王无流连之乐,荒亡之行”。(告子)《史记》写殷纣王“好酒淫乐,嬖于妇人。⋯⋯以酒为池,县肉于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问,为长夜之饮”,(卷3,殷本纪)终至百姓与诸侯怨恨、叛乱,自焚而亡。“酒池肉林”成为统治者荒淫暴政的代名词,搜刮民脂民膏——酒肉,尽情糟蹋,而后惨祸及身,是多么惨重的教训!不止是统治者糟蹋饮食误国,在民问也是罪过,《孟子�离娄》讲五不孝:“世俗所谓不孝者,⋯ ⋯ 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饮酒”,就是成癖,而饮酒消费大,以致没有能力养活父母,不齿于人了。

  饮食要正常,不能奢 无度,否则会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如无道昏君的失国,如不齿于人类的逆子,为了纠正这种误失,人们不能过分讲求饮食。

  古代农业生产物有限,不允许浪费,故有孑L子、孟子的劝诫。《尚书》所云“暴殄天物”,(武戍)后世有识者也常用这种话,儆诫人们不要滥肆捕捉动物、毁坏草木,用今天的话说是避免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遭到老天爷的惩罚。

  孔孟是规劝儆诫,而西汉政府则有制定“通行饮食”罪,禁止民问聚会餐饮,若民众三人以上无故合群饮酒,罚金四两,为的是防止民众聚会,也含有制止糟蹋食物的意思。尹赏任长安令,对那些不听家长教诲的“轻薄少年恶子”、没有市籍的商贩,持枪弄棒的人,逮捕数百人,以“通行饮食群盗”罪处死。(卷90,尹赏传)东汉政府仍在执行这个法令,三公曹尚书陈忠上疏言事,云及“至于通行饮食,罪至大辟”。“通行饮食”罪至死刑,可知罪过的严重程度。对于“通行饮食”罪,唐朝人李贤在注释《后汉书》记载陈忠这个话时说:“通行饮食,犹今《律》云过致资给,与同罪也”。(卷46,陈忠传)看来唐朝已不实行这样的刑律,李贤只是作出理解性交待,我们似乎可以把通行饮食罪视为民间聚会、滥用饮食、毁坏物资而得到的重罪,不过对于受刑人,往往是同其他的恶劣行为并罪处治的。

    三、家庭饮食与家内人际关系

  饮食通常在家庭内部进行,对食物的选择,取决于家庭的经济状况,至于在家庭成员间的安排与待遇,就是根据各人的生理需要和人在家中的地位,不可忽视的是“孝道”成为食物分配的首要准则。《论语�为政》:“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对于今人来说,这话容易引起误解,以为是规范师生关系的,其实说的是家内劳作和饮食中父兄子弟关系。相对于“弟子”讲,“先生”是先出世的人,就是父亲、兄长,有酒肉,先请父兄食用,然后才轮到弟辈、子辈。这里很明确,在饮食上应该尽先孝敬长上,以实现孝悌之道。这是伦理的问题,也是实践问题,孟子举出曾参家族的例子:“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日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日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离娄)曾子和曾元将好吃的酒肉请父亲享用,用餐方式是父亲单独进膳,儿子侍侯,吃好了,儿子将剩余食物撤走。他们都尽了孝。当然,这二人在体念父亲的心理方面有着很大的差距,曾子在供给酒肉的同时,询问父亲还需要什么,当父亲问及家庭伙食是否富裕时,必然给予肯定的回答,不使老人操心,而曾元就不知道问老人的其他需求更是将家庭经济的难处兜露出来。孟子的观念,孝养的标准,既要供奉好食品,又要能在思想上体贴老人。曾子是历史上出名的大孝子,他家的进餐方法是古人的一种类型,即分餐制,先尽老人,然后是其他人来吃。这种分餐办法,我们在“二十四孝”的“郭巨埋儿”故事里得到印证,汉朝人郭巨给母亲供食,老人家必与孙子分食,引出郭巨埋儿侍亲的念头。好食品先给父母吃,体现出孝道,处理好家内人际关系。

  家庭会有亲友的往来,就有招待吃饭的问题,古人颇有待客之道。《论语�微子》讲到子贡夜宿于老农家中,其家“杀鸡为黍而食之”。后世陶渊明在《桃花源记》所写的村民也是杀鸡接待来客。特地宰鸡招待客人,表现出主人的好客和盛情。东汉时山阳人范式(巨卿)与汝南张劭为莫逆之交,相约二年后范式到张劭家拜见其母,届日是否能到,张母有点怀疑,张劭以其为信士,笃信能来,乃母遂“醒酒”以待,至期果然到达,成为信义之交的范例。 (卷81,范式传)后人据此写出小说《范巨卿鸡黍死生交》。 (第16卷)杀鸡备黍成为待客的代名词。杀鸡作食,是不容易的事情,养鸡需要饲料,是与主人争食,不可能多养,宰鸡是应节日、家庆之需和不时之需,如果家中有人生病为他杀鸡滋补,将被落下话柄。杀鸡给客人吃,是特别优待,临时来客,在农村哪里寻觅什么好吃的东西,惟有家养的鸡是最上等的食物,不惜珍贵,用来待客,可见主人的热诚和盛情。中国传统的待客之道,就是真诚无私,从食物当中充分表达出来。当然,俗话“看人下菜碟”,世俗的利益观也在影响人们间的食品交流状况,不过这也有其他的社会规范的制约,如年高的尊长辈对待年少的晚辈接待的饮食规格,官场上对不同品级官员的接待规格,是需要有所区别的

  四、饮食、礼制与人际关系

  饮食方式,应当先有习惯,稍后或同时就有规范的出现,讲求饮食中的礼节,并以此规范人们间的关系,以辅助社会等级制度的实现。在《论语》、《孟子》中我们看到如下的饮食伦理的要求,关于家庭方面的,上一目已经道及,其他方面的是:

  尊卑有序。《论语�乡党》:“君赐食,必先正席先尝之:君赐腥,必熟而荐之;君赐生,必畜之;侍食于君,君祭先饭。”对于国君赏赐食品,必须端正恭谨地坐好品尝,表示感谢君主的赐予;所赐熟食,拿回家先祭祀祖宗,然后食用;若给的是牲畜,应当畜养备用;如果侍奉君主吃饭,先替君主尝试食品是否洁净。这是臣下与君主共餐和接受食物的礼节,系依据君臣等级差别而决定。

  尊重长者。孔子讲乡饮酒礼,“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 3 (乡党)持杖的老人受到尊敬,饮酒散席,老人先离开,他人才有序地退出。

  治丧节制饮食。《论语�述而》:“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人家丧事哀戚,客人参与发丧,大吃大喝,无有戚容,哪里是来办丧事的样子,需要在节制饮食方面表现出悲伤之情。

  克己待人。《论语�泰伯》:“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大禹自奉甚薄,饮食简单,但是祭祀的食品却很丰盛。这虽是人神之间关系,实际上是在饮食方面要求宽于待人,严于律己,“杀鸡为黍”的好客之道即是这种观念的体现。

  慎于接受食物。《孟子�滕文公》:“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士无事而食,不可也。”孟子的意思,接受礼品应有原则,若没有理由,虽是一篓食品也不能够接受;他的学生彭更特别指明士人尤其不可受人非份之物。

  欢迎王师之礼。若以仁义之师,攻打使民处于水深火热的暴政之国,百姓应当怎样对待呢?孟子认为正确的作法是,“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岂有他哉!避水火也”。(梁惠王)“箪食壶浆”,就是用干粮酒水去迎接胜利者。后世的亡国之君、败军之将即以此表示投降,或者再扶着棺材,乞求胜利者的饶恕。

  吃饭不是单纯的进食问题,上述种种饮食中,无论是在家庭,在王宫、官邸,在民间的公共场所,就餐者有就座、坐席、举箸、吃法、退席的礼仪,真是吃有吃相。用餐中的礼仪、授受食物的仪式和观念、尊重长者与尊者的原则,无不表明饮食有规范,有制度,即受赐制度,侍食制度,归降礼仪。这些礼仪又同五礼(吉礼、凶礼、嘉礼、宾礼、军礼)相联系和一致。

  这些规范,体现了社会等级制度、宗法精神、敬老精神和无功不受禄的处世伦理,在饮食生活领域处理了君臣、长幼、宾主,乃至胜利者与失败者之间的关系。

   五、为政核心事务——重农耕与民食足

  饮食的前提,是要有粮食;提供食粮的是农业生产,是农民的劳作;保障农业生产的一种因素,是政府应给农民以相对宽松的条件,使他们愿意与可能地去积极劳动,而不是征敛无度无艺。为此孑L子、孟子讲到民食充足对国家稳定的重要性,讲到如何争取民食的获得,君主应当怎样理政。

  足食的追求。子贡问孔子为政之道,孔子回答说在于“足食、足兵,民信之矣”,(颜渊)这三个方面,基础在于民食充足,没有粮食吃,哪里能养兵,又怎么能取得民众的信任!足食是关键。《孟子�滕文公》:“后稷教民稼穑,树艺五谷,五谷熟而民人育”。孟子的“五谷熟而民人育”,是说有了民食,老百姓就好教养了。他们都看到足食对国家、对民众的重要性。怎样才能达到足食,孔孟讲了三条。

  一是“不违农时”。《孟子�梁惠王》:“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粮食生产季节性非常强,倘若不及时播种耕耘,就会造成全年的无收成,所以孟子一再强调“不违农时”、“勿夺其时”。这个道理很简单,应当是常识问题,孟子何以反复说明呢?因为那时徭役重,战争多,征发徭役,进行战争,就妨碍及时农作,因此孟子的“勿夺其时”,就是要求当政者不要搞那么多的征徭、战争,特别不能在农忙时征发徭役,以便农民耕作,国家粮食充足。于此可知“不违农时”政策是多么重要。

  二是农副业并举。《孟子�尽心》:“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匹妇蚕之,则老者足以衣帛矣;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老者足以无失肉矣;百亩之田,匹夫耕之,八口之家,足以无饥矣。”孟子讲到三种生产的同时进行,即粮食生产的百亩之耕,种桑养蚕的织布,豢养家禽家畜,才能有粮食和肉食吃,有衣眼穿,生活就过得去。

  三是对自然资源索取有度。《孟子�梁惠王》:“数罟不入清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材木不可胜用矣。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孟子有长远眼光,懂得维护自然资源,以便持续生产。如若竭泽而渔,毁坏山林,就不会再有水产品和木材,人们生活就不是“无憾”,而会遗憾太多。

  如果实现孔孟的理想,政府以民为本,以粮为本,实行轻徭薄赋的政策,就会“足食”,老百姓就饮食无忧了。

  六、古代饮食和中华饮食文化

  前面所述的古代饮食,既然主要依据的是《论语》、《孟子》资料,所反映的应是先秦时代人们的饮食生活。到后世物质生产丰富了许多,商品经济、交通事业都有发展,甚至是很大的前进,人们的饮食生活也随着有了许多改变,如行旅可以自带粮食,更可以沿途采买食品了。因此下面讲述中华饮食文化特点,是通贯观察整个历史得出的,不过在先秦时代已基本形成了。

  古人的饮食与礼仪制度、社会身份相结合,形成其独特的文化内涵。笔者认为它有下列三点特征:

  第一,精妙的烹饪技术与美食。

  中华饮食讲究蒸、煮、烧、炸、烤与五味调和,所谓“一人巧作千人食,五味调和百味仙”,火候和调料的运用至关重要;讲求色香味形,引发人们食欲的同时,给人一种美的享受;菜肴品类繁多,难于胜数,一种原料,就可以做出多少道菜来,如很容易得的一方豆腐,可以煎炒(炒豆腐),水煮(煮豆腐),红烧豆腐,此外薰豆腐块,豆腐干,豆腐圆子,凉拌豆腐(拌小葱或香椿、松花蛋),与其他食品配合作出各种名目的菜肴,如同肉末混合成豆腐肉丸子,白菜烧豆腐等等。我们能讲有多少多少种菜系,有什么什么“某某家菜”,就是能够制作各种色香味形的菜肴,供人享用。

  第二,讲求饮食礼仪。

  饮食文化的形成,礼制的要求是一个重要原因。对此我们可以从下述四方面看得出来:

  其一,从祀礼的隆重、祭品的精制到食品的讲求。祭祀是国之大事,祭礼极其隆重,理所当然地要求精制祭品,供奉于祭祀对象的神灵,用以祈求神灵的赐福和免灾。孔子讲“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如前所述,是为祭祀神灵而作出的要求,而活着的人讲求饮食,由此而来,可以这样地说,中国人的精于烹饪,是从祀神到入于人口,虔诚祭祀是产生美味佳肴的不可忽视的动因。

  其二,依据食用者的职业、身份、社会地位、性别形成饮食规范、制度,如乡饮酒礼、赐食、赐酣,以及禁止糟蹋食物的“通行饮食”罪的法令。

  其三,体现孝道精神,父母在世则竭力供养,死后的祭祀维系不断。

  其四、规范人们在饮食中的礼仪行为。在饮食过程中,应依个人的身份地位行事,尊重尊者与他人,对食品的选择、食用的量度均应体现出个人的高贵品德,而不可失德,真所谓“于饮食中见人品”。

  第三,社交的重要方面。

  设宴待客,赠送他人以食品,是常见的社交行为。皇帝给臣僚赐宴、赐胙、赐食品,给百姓赐醣(在规定日子内可以任意饮酒),都是莫大的恩德。官场、民间互相赠送食品,宴请客人,尤其是在节日、家庆日,就餐、送食品是不可缺少的,如女儿生育,娘家送红鸡蛋。世间所说的“女儿红”酒,即在女儿出生之时酿造,窖藏,以备出嫁时请客应用。再如五月节人们互赠粽子,八月节送月饼等等。运用食品的交往,维系、加强亲友之间的情谊,或与他人增加往来,进行感情交流,密切原来疏离的关系。饮食是社会交往的必不可少的手段。

  中国以饮食文化著称,如果说“性文化”是西方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中国文化是不是可以用“食文化”来表述呢?或许可以如此吧!中国菜,是美食,也是贡献给世界食文化的一种精品。中国食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一种内涵,当之无愧地立足于世界食文化之林。

  ①<孟子�告子>,<十三经注疏本>,下册第2748页中,中华书局1980年;下引<礼记>、<论语>、<尚书>,皆这个版本,不再注出;正文中业已说明所引图书篇章的,即不作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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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孟子[z].北京:中华书局,1980. [7]范晔.后汉书[z].北京:中华书局标校本.

  [3]论语[z].北京:中华书局,1980. [8]冯梦龙编,许政扬校注.古今小说[z].北京:人民文学ljl版

  [4]司马迁.史记[z].北京:中华书局标校本. 社.1958.

  [5]尚书[z].北京:中华书局。1980.

责任编辑:赵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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