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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2-10 19:11:36 阅读量:48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8日至7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巡察。2021年9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学细研不够的问题。一是市法院党组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强化政治责任,在学懂弄通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继续狠下功夫。党组成员带头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著作,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二是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巡察反馈以来,4次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交流2次。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召开后,专门召开党组会议和干警大会,认真学习传达全会精神,组织全体干警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市委党校专家进行专题辅导,班子成员到所属党支部开展党课辅导,各党支部分别开展了1次专题研讨交流,做到了全院干警全员参与,确保全会精神及时传达、入脑入心。三是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及法院工作微信群、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及时推送十九届六中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9次21篇,引导干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筑牢理想信念、提升理论水平。

2.关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还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大培训考核力度。由政治部、审管办负责,对庭室部门考核办法、法官和法官助理绩效考评办法、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评办法等进行修订完善,对出现超审限结案、结案均衡度不高、信访投诉反映问题较多等情况的庭室和承办人员,加大扣分权重,对情节严重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严肃处理,以严格的考核评价机制倒逼审判执行质效提升。二是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全面开展案件办理情况集中评查,对发现的长期未结案件实行台账管理,按照领导包案、定期督办、落实到人等方式,每月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听取重点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约谈办案法官12人次。对中止、鉴定、公告、延长审限的,由合议庭形成一致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杜绝了审限扣除的随意性。审管办每月通报1次案件审判质效,全市法院每季度召开1次审判执行态势分析通报会议,对临近审限案件进行三级预警,督促承办人按时审结,对程序变更及审限扣除后的案件,由承办人及时告知当事人案情进展情况,做好答疑工作。巡察组反馈省法院通报“一年以上未结案件9件、两年以上未结案件2件”的问题,其中1件因法定事由暂未办结,其余10件已全部办结。三是大力改进审判执行工作。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统筹推进“一站式”建设,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加强诉源治理,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加大移动“微法院”应用力度,用好电子送达、在线调解、跨域立案、委托鉴定、律师服务等平台,以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诉讼服务网,加大网上立案和“一站式服务”宣传力度,诉服中心安排专人解答、引导,保障群众诉求全流程“一站式”办理。至去年12月底,全市法院网上立案436件、跨域立案170件,诉前化解矛盾纠纷4099件,方便当事人诉讼,节约了诉讼成本。四是加大执行力度。严格按照执行办案流程,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加大财产查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和推进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先后组织开展了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清理涉企执行案件行动、酒泉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整治顽瘴痼疾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执行行动等,极大地推动了执行案件结案和执行款发放,2021年9月至12月,共执行到位案款699.88万元,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五是继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制定完善《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细则》等12项制度,确保教育整顿措施制度化、成果长效化。

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立即纠正现有问题,对反馈的图书购买、工会经费、老干部慰问金等情况,由办公室负责列出清单,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处理。二是修订完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流程,堵塞制度漏洞。尤其对巡察发现的5000元以下经费开支、工会经费使用等做了进一步明确,并开展了近5年财务账目再排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责任落实。院党组和党组书记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安排分管负责同志对全院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梳理,提交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将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列为党组和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专题组织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精神,制定印发《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并在《全院干警学习计划》和《党支部学习计划》中增加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和要求,引导和教育干警提高政治鉴别力,不随意转发、评论网络负面信息,督促办案人员及时研判案情、主动汇报,严防重大舆情发生。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管理,修订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在干部选拔任用、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时,把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纳入考评,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不到位的,取消提拔和评优评先资格,对存在9种问责情形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5.关于对审计查摆问题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党组会议专门听取了办公室财务工作专项报告,对财务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针对2020年省法院委托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清理,对负责财务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由分管领导召集会议进行问题交办和约谈,对未整改到位的3个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时间和要求,督促立即整改,确保发现的问题逐一得到整改落实。目前,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强化内部管控。加强单位预算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铺张浪费或挤占挪用。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定期清查、盘点,实现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研究提出财务内控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前期分析与预判,根据全省法院2022年财务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完善后提交院党组会议研究。同时,财务室增加专业会计人员1名,配齐配强了财务力量。三是加强和改进监督管理。办公室与督察室协同配合,全面排查财务岗位廉政风险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决杜绝违规问题发生。

二、全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院党组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干警集中学习省法院《关于严肃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的通知》《关于严肃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的通知》和市委办《关于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市纪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党组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集体约谈科级以上干警3次,分别约谈重点岗位干警62人次,引导教育干警守牢纪律红线。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加大线索核查和追责问责力度,对违纪违法人员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全年核查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6件,未发现市法院干警有此类问题。三是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等执行不规范问题,以及执法办案中存在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纪律作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教育整顿期间对存在执行不规范等问题的4名干警按规定作出了处理。四是强化8小时外“生活圈”治理。从严落实《关于对干警业外行为监督管理的办法》,2021年5月,组织召开了1次年轻干警家属座谈会,同时利用新媒体等平台持续推送廉政家书2封,并坚持重要节假日及时发出廉洁过节提醒,营造了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

7.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审核把关,对干警各项经费报销,从原始凭证审核入手,严把票据审核关,看会计要素是否齐全、单据是否一致、申报费用是否合理合规等,对不合规的票据予以退回,对超出报销范围和标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开展专题培训。以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报销办法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专题培训1次,对各类费用标准、审核要求等进一步明确,引导干警自觉遵守财务制度规定。三是纠错问责,认真排查近年财务报销账目,对需要补齐完善资料的已按规定全部补正,对财务人员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对1名财务人员作出了批评教育的处理。

8.关于存在超范围使用工会经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等现象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针对巡察发现的超标准支出培训费、超标准乘坐车辆等问题,对相关账目进行重新核算,超出标准部分已责令相关人员退回。对违规报销的差旅费,一律要求退还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的4名干警分别给予诫勉、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处理,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清退违规资金7366元。二是完善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收取标准,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截止去年12月20日,本年度工会经费共支出4.92万元,未发现违规问题。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整治方面

9.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相关文件,对“一把手”及党组成员履行党建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对照检查。二是强化指导督查。从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建工作要点》等制度规范,结合市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考核,对6个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全面考评,确保党建责任制落实到位。积极创建党建优质品牌,结合年底考核评选“党员先锋岗”、评比“办案能手”,通过先锋模范带动全体党员争先创优,以党建引领推动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提质增效。三是配强人员力量。去年12月,对院机关党委、6个支部和工会、妇联、团支部等进行了换届。针对机关党委力量薄弱问题,遴选党建专干1名,增加聘用人员1名,强化了机关党建力量。四是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学习制度,采取班子成员轮流授课、领学辅导、讲授培训心得等方式,加强对干警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和法治教育。五是强化支部、庭室管理职责。督促党员干警带头完成工作任务,并将完成工作情况列为党建考核重要依据,从日常管理中强化组织意识、纪律意识。

10.关于党支部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一是严格抓好组织生活,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研讨,按规定完成“三会一课”,定期进行“党性体检”,努力提高干警党性修养。二是各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细化措施、靠实责任,确保党支部工作推进有抓手,落实有目标,督促检查有标尺。三是确定专人管理“甘肃党建”平台,对开展“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重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开展。四是严肃开展谈心谈话,做好记录,并将会前谈心谈话、检视问题、意见建议征集等作为年度组织生活会前置审核材料,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坚决杜绝走过场等问题出现。五是对个别党支部历年谈心谈话资料不全等问题进行整改,对相关党支部书记、委员进行批评教育。2次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专题会议,对党支部政治生活再部署、再规范、再要求,并对各党支部政治生活开展了1次专项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改正。

1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院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工作和人员管理,传导责任压力。紧盯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季度约谈1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二是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对迟到、早退、违反会风会纪及冒名顶学、泄露审判秘密等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按规定应当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的问及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市纪委监委严肃处理。2021年以来,开展审务督察4次,发布考勤通报12期,核查处置举报线索57件次,未发现市法院干警有违纪违规问题。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提醒。尤其对食堂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开展经常性抽查检查,定期走访物资供货商,核对销货账目清单,严防违规问题发生。严格落实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信访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四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违纪违法警示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及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引导和教育干警破除侥幸心理,以案为鉴、知纪明纪,从思想上筑牢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想腐的防线。全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次,印发警示教育材料300余份。

12.关于选人用人程序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强化政工干部学习培训,提高政工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为规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二是严格落实选人用人组织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职务职级晋升公示制度,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三是继续实行干部管理全程纪实,全面收集干部动议、推荐考察、征求意见、会议研究、任前公示等各环节资料,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卷宗。2021年6月,提拔3名正科级干部、进一步使用1名正科级干部,10月从基层选调工作人员7名,均由市委组织部部署、市法院配合,确保程序合规、公正公平。四是不断强化选拔任用监督机制,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及时征求纪检、组织、卫健、社区等意见,坚决杜绝违规任用、“带病提拔”等问题发生。

下一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及最高院、省法院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保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常态化抓好问题整改,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健康、高质量发展,为平安酒泉、法治酒泉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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