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从2023年8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中旬,市委派出6个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等9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和酒泉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党组织和7个乡镇党委开展提级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情况反映,将按有关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五届酒泉市委第四轮巡察部门单位、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被巡察部门单位
1.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部门单位:常规巡察市医保局、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部门单位:常规巡察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局、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部门单位:提级巡察肃州区交通运输局、敦煌市交通运输局、敦煌市阳关镇、敦煌市七里镇。
4.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部门单位:提级巡察瓜州县交通运输局、瓜州县广至藏族乡、瓜州县沙河回族乡、瓜州县梁湖乡。
5.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部门单位:常规巡察市委编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提级巡察金塔县交通运输局、玉门市交通运输局。
6.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部门单位:提级巡察肃北县交通运输局、阿克塞县交通运输局、敦煌市郭家堡镇、敦煌市肃州镇。
二、反映问题渠道
1.市委各巡察组受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1)市委第一巡察组受理举报电话:13830769593,受理举报电子邮箱:jqswdyxcz@126.com。
(2)市委第二巡察组受理举报电话:18993707809,受理举报电子邮箱:jqswdexcz@126.com。
(3)市委第三巡察组受理举报电话:15095666060,受理举报电子邮箱:jqswdsxcz@126.com。
(4)市委第四巡察组受理举报电话:15809370351,受理举报电子邮箱:jqswdsixcz@126.com。
(5)市委第五巡察组受理举报电话:15193776900,受理举报电子邮箱:jqswdwxcz@126.com。
(6)市委第六巡察组受理举报电话:13993718325,受理举报电子邮箱:jqswdlxcz@126.com。
同时,市委巡察组在被巡察部门单位设立巡察信访意见箱。
2.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举报途径
(1)受理举报电话:18809378266。
(2)受理举报电子邮箱:swxcbywk@126.com。
(3)受理举报收信地址:中共酒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办公楼7楼、富康路13号),邮编:735000。
(4)受理举报固定信访意见箱:设5个固定信访意见箱,分别在市政大厦一楼信访室门口、市纪委监委办公楼门口、市政大厦东侧综合办公楼门口、市政大厦西侧综合办公楼门口、酒泉市人防大厦办公楼门口。
受理信访的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11月18日。
特此公告。
中共酒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